臨床研究階段
當藥品或醫療器材研發成功後,需要足夠的資訊佐證該藥品或醫療器材對人類健康的影響結果,這時候就需要進行臨床試驗。
臨床試驗分成不同階段,每個階段可以證明產品不同的特定問題,各階段結果相互關聯故需要成功後才能進入下一階段的試驗。
藥品及醫療器材的臨床試驗階段程度會有些許不同,但主要都在證明藥品/醫療器材對人使用後的有效性及安全性。
臨床試驗是依照國際法規經過精心設計、審查和完成,例如GCP 或ICP。臨床試驗皆需要獲得批准才能開始,依照試驗設計需求,所有年齡段的人都可以參加臨床試驗,包括兒童。 大致上來說臨床試驗分做4個階段:
1. I期:人數較少,大約10-100名健康受試者首次測試藥品/醫療器材,用以評估安全劑量範圍以及使用後副作用。
2. II期:人數較I期多,大約100-300名對應產品適應症的受試者,通常試驗期間持續數月至兩年內,主要針對I期測試劑量的有效性和發現的副作用評估。
3. III期:比前兩期試驗規模更大,受試者人數可從數百至數千人參與。在設計上一般以隨機分配、雙盲、對照試驗及多中心形式進行。在II期階段證明有效的治療方案將在III期更擴大進行評估成效。III期主要證實產品有效性及安全性,這個階段的結果較做為上市前的審查依據。
4. IV期:這個時期為產品上市後的追蹤,較沒有受試者人數限制,選用之前階段決定的治療劑量,針對產品治療後與宣稱的成效和副作用是否符合,較需要長期性觀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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