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臨床試驗主管機關送審
在台灣執行藥品或醫療器材臨床試驗時,除非屬於無顯著風險之臨床試驗,都需要通過衛福部審查,並向醫療機構的倫理委員會(IRB)申請臨床試驗審查,通過後方能開展臨床試驗。 在衛福部的臨床試驗審查中,主要著重於試驗設計和執行的可行性,大部分的臨床試驗申請案都委由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(CDE)進行試驗設計之技術性資料的審查,有關臨床試驗衛福部的審查流程如下圖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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待臨床試驗完成後,需通知主管機關並提交結案報告進行備查。 紳詠團隊擁有豐富執行和管理臨床試驗的經驗,除提供完整的試驗管理團隊,更能協助客戶進行主管機關申請及回覆作業,若有相關需求或諮詢,歡迎與我們聯繫。
參考資料
- 衛福部
- 台灣臨床試驗資訊平台:https://www.taiwanclinicaltrials.tw/tw
- 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:https://www.cde.org.tw/

